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近日发布旅游行业标准《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要求与评价》(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体验空间》),公开征求意见。
《体验空间》拟对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的基本条件作出规范,如应有明确的管理主体和经营主体,责任、权利和义务范围划分清晰;应有开展服务、提供体验的实体空间,有明确的范围边界;应有相应的服务设施和一定规模的接待容量;应使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技术手段,包括但不限于XR技术、AI技术、图像处理技术、先进显示技术、数字化控制、仿真装备、穿戴式装备、物联网等;应有主题清晰、形态完整、效果鲜明的沉浸式体验项目;应围绕沉浸式体验项目来配套设施、开展服务和提供产品;应保障体验者的身心健康和信息安全等。
《体验空间》拟对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的服务要求作出规范,如内容主题上,应以旅游者为主要对象,兼顾当地居民需求,有针对性地研发和设计项目的内容和主题;场地空间上,应根据项目的吸引力、接待量和容量,合理划分开展沉浸式体验的主体空间和提供服务保障的配套空间,相互匹配,衔接顺畅;智慧旅游技术应用上,应统筹考虑内容主题、成本、效果、效益等因素,选择适宜的智慧旅游技术和手段;沉浸式体验项目上,应提供能至少带来一种突出的感官体验效果的项目;配套服务上,应设置服务中心,具备票务、咨询、应急处理、投诉受理等功能。
《体验空间》拟对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的管理要求作出规范,如技术保障上,应对新项目进行充分的测试和试运行,及时修正,消除隐患;安全管理上,应采用智慧技术,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指南和提示上,应针对项目、场地的特点和体验要求,制定指南,简洁易懂,供体验者使用;质量管理上,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岗位,配备专门人员。
《体验空间》还拟对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的评价依据与方法作出规范,并提供基本条件评价方法及评价表,服务和管理评价方法及评价表。
据了解,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组织开展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培育试点项目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2024年,公布了第一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培育试点项目名单。在培育试点工作的引领带动下,越来越多的沉浸式体验新空间项目涌现出来。在培育试点工作基础上,经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提出,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要求与评价》立项为旅游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