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广西国家A级旅游景区“一票3日使用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方案,“一票3日使用制”实施时间为3月1日至12月31日。游客自景区购票后第一个入园日起,3日内本人可持该票进入景区。
方案提出,执行主体为全区国有企业经营且有首道门票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发动非国有企业经营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参照执行。广西国家A级旅游景区开放时间内,在不超过景区最大承载量情况下,游客购买参与实施“一票3日使用制”景区的首道门票(不含船票、摆渡车车票以及景区内其他消费项目使用券)后,从第一次入园之日算起,3日内本人可持该门票进入景区游览。验票方式由所在景区自行制定,由所在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发布。
《广西国家A级旅游景区“一票3日使用制”实施方案》印发后,由各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国有企业经营且有首道门票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经营主体贯彻落实。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向社会公布参与活动的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