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南平市民宿旧房装修补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民宿旧房装修补贴金额按照装修合同的20%给予补贴,单个民宿补贴金额不超过6万元,切实提升南平市民宿品质,推动文旅产业发展。本次政策的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
根据《方案》,凡是今年2月1日前完成登记备案且持续经营,近3年内未发生责任事故,无重大旅游服务质量投诉的民宿均可申请。民宿旧房装修以“武夷茗宿基本要求和服务规范”为导向,围绕茶元素,改造以茶空间、茶餐厅、茶元素公区、茶主题客房等为主,便于游客有更好的茗宿体验。每家民宿只能申报一次,由民宿所在地文旅部门受理、审核及验收,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抽查和督查。坚持先申报先得,每季度申报一次,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方案》明确,每家民宿在申请装修前,须向县(市、区)文旅部门提交装修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开始装修。装修结束后,填写《南平市民宿旧房装修补贴申请表》,提供装修合同、装修清单、民宿装修前后对比照片、装修竣工验收凭证等,由当地文旅部门对辖区民宿申报装修补贴的材料进行审核及现场核验,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按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方案》提出,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高度重视政策申报工作,积极组织符合要求的民宿参与,并做好装修补贴申报指导和审核工作。一旦发现申报单位弄虚作假、伪造原始单据、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涉黑涉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将其纳入失信主体记录并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