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国航、东航、南航等多家航司获悉,2月5日起,国内航线航班客票的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将执行新的征收标准,这是今年以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首次调整。具体来看,800公里以上的航线,燃油附加费将由以往的20元上调至40元;800公里及以下的航线,每段上调10元,从原来的10元调整为20元。
根据相关规定,婴儿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对于包括无成人陪伴儿童在内的儿童旅客、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旅客,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上航段收取20元,800公里及以下航段收取10元。
另外,国航明确,2月5日(不含)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在2月5日(含)以后进行变更,不再按新标准补收燃油附加差价。南航明确,2月4日(含)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在2月5日(含)以后进行变更,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东航明确,燃油附加费的起征日期以原出票日期为准,2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2025年2月5日(含)以后,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据了解,这一变化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主要原因是航空燃油综合采购成本的增加。在航空市场中,800公里以上航线通常为飞行时间超过1.5小时的航线,800公里及以下航线则一般可在1.5小时内完成,涉及的航班数量相对较多。